今天(3月25日),本报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得悉,因为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深圳市湘航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于近来被行政处罚。
据悉,2022年9月29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湘航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查看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存在安全设备、设备未按要求设置、保护、保养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详细包含:2号液氨罐的现场液位显现毛病、紧缩机房未设置有毒气体探头(原探头送检修理)、液氨充装区一条信号线.未按规则装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胡仲卿注册时刻至2021年10月,未从头注册。
以上行为首要依据如下:查询询问笔录、现场查看记载[(深)应急现记〔2022〕72号]、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深)应急责改〔2022〕26号]、整改复查意见书[(深)应急复查〔2022〕24号]、视听资料/电子依据等。
该企业的行为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决议给予深圳市湘航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人民币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揭露信息数据显现,深圳市湘航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坐落深圳市龙岗区龙城爱联嶂背石头龙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曹颖。